医保不能结算 医保局这样说
2021-05-19 来自: 本站 浏览次数:299
编码对照问题,新系统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新的中国标准编码,对院内所有药品、耗材、服务项目进行编码对照。因有的药品或耗材生产厂商之前未在中国医保局赋码,导致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在使用该药品或耗材时业务编码对照不上,费用便无法结算。目前,省医保局已下发临时通用码作为过渡性措施,定点医疗机构已经可以及时给参保人办理出院报销业务。由于原医保系统药品目录使用的是药品“通用名”目录,新系统使用的是中国15项标准编码,单一通用名药品存在几十甚至几百条药品编码,在医保药品管理及录入时,带来很大变化,费用录入繁琐、业务办理缓慢,现正协调解决。
参保人员可以正常享受待遇,异地医疗机构未赋码问题。新医保信息系统上线后,实行中国15项业务标准编码,未在医保局赋码的定点医疗机构无法在系统内实现医保结算。因我市上线时间早,部分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未完成赋码工作。针对此类问题,市医保局经多方协调,已通过技术手段于5月6日解决。诸如北京医院等未赋码医院已经可以正常结算。我市现在已经逐步开展住院的医保结算业务,参保患者可以正常在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保直接结算。前期没有直接结算的本地和异地住院患者,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为出院后暂未结算的,异地就医患者可直接与就医医院联系进行医保结算。
本地就医患者可等就医医院通知,分期分批办理医保结算。另一种为出院后自费结算的,可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手工报销。参保人在药店购药可以正常结算,部分市民反映不能结算的,主要是参保人重复参保造成的。出现此问题后,参保人可参照上述重复参保处理方式,咨询相应参保部门进行个别处理。我市参保人在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购药可以正常结算,部分医院反映门诊慢性病结算慢的问题,现在市医保局正在调整升级程序,近日可提升门诊慢性病报销速度。针对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市医保局及时调整相关医保政策,优化经办流程,尽可能减少系统切换对参保人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