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发生未成年人交通事故
2020-08-04 来自: 本站 浏览次数:314
电动车、自行车轻便简单,能够满足人们日常短距离出行,因此深受广大群众青睐,在方便大家出行的同时,也带来许多交通安全问题。暑假来临,近期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有明显增长趋势。枣强交警提醒家长们要引起高度重视,务必加强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教育。一名14岁的小男孩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沿大营镇东外环东石村南公路由北向南行驶时,与顺向行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此事故造成自行车驾驶人受伤,车辆损坏。一名12岁的小男孩驾驶一辆自行车在富强路事故地点处由西向东横过公路时,与沿富强路由北向南正常行驶行驶的小轿车相撞,此事故造成自行车驾驶人受伤,车辆损坏。
7月8日,一名8岁的小男孩驾驶的自行车在左转弯时,与一辆小型轿车相撞,造成自行车驾驶人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一名13岁的小男孩驾驶二轮电动车(搭载一名16岁的小男孩)沿Y216道由东向西行驶,行至事故地点处左转弯掉头时,与后方行驶的轻型普通货车相撞,此事故造成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受伤,两车损坏。一名12岁的小女孩驾驶二轮电动车从邢德线北侧驶入公路时,与沿邢德线由西向东行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此事故造成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两车损坏。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频频发生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幸运的是,他们所受轻伤,并没有大碍。
但幸运不会总是到来,在这些交通事故中,皆反映出家长日常监管缺失和未成年人违反道路交通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家长要担起监护责任,不要让未满法定年龄的孩子上道路骑行,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避免孩子受到伤害。安全,是孩子成长中必要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这个保障,根本无从谈起!家长们,请要把孩子的交通安全。紧紧握在自己手中!交通安全警钟长鸣,保障暑期交通安全,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枣强交警祝各位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假期。